抱歉,该活动仅限借记卡用户参与!
一、积分兑换条件
(一)参与对象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主卡持卡人。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在主卡中。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金碧贷记卡持卡人,不能进行积分换礼:
1、贷记卡被注销或停用的;
2、贷记卡已被管制的;
3、贷记卡逾期的;
4、贷记卡持卡人违反《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领用合约》的;
5、涉嫌套现、骗取积分的;
6、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负有其他无法偿还债务的;
7、其他不能进行兑换的情形 。
(三)对于涉嫌套现、骗取积分等违规用卡行为的持卡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将保留扣减其相应积分的权利。
二、积分计算和累计方式
(一)积分的有效期:自发卡日起开始计算消费积分,积分永久有效;卡片到期持卡人续卡后,积分自动延续;贷记卡账户关闭或注销后,剩余积分视同自愿放弃,且不可再恢复。
(二)使用有效的贷记卡在餐厅、酒店、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等正常扣率的刷卡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分。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帐日的次日生效。
(三)持卡人持有本人名下两张或两张以上贷记卡时,分别兑换卡片积分,不能合并。
(四)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帐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我社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对应的积分。
(五)对于以下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卡年费、利息、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它费用(如挂失换卡手续费等);
2、循环利息及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
3、取现、预借现金和转账金额类业务;
4、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
5、灵活和账单分期付款业务;
6、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等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
7、在实际经营行业与刷卡机具申报登记行业不相符的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
8、刷卡消费被认定为套现、伪造非真实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
9、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它项目。
三、积分查询方法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知积分累积情况:
(一)关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贷记卡官方微信服务号“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用卡”(微信号:ynrcc-creditcard),查询积分及使用情况;
(二)通过贷记卡对账单查询本月积分和累计积分;
(三)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500查询;
(四)登录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积分商城网站(http://jfmall.ynrcc.com)查询当前积分;
(五)编辑JF和卡号末四位发送到1069000796500,即可查询积分,如卡号末四位为6666的卡片发送“JF6666“。
四、积分商城兑换细则
(一)积分在兑换取得回馈项目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
(二)兑换申请一经提交成功,恕不接受更改或撤销。
(三)所兑换的商品如有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我社将在网上商城产品页面向持卡人告知产品的供应商及联系方式,或者客户拨打客服热线96500我社工作人员将协助持卡人处理。
(四)我社与积分礼品供应商之间无合伙、代理、经销关系,积分活动涉及的礼品、礼券及服务均由供应商直接提供,所有涉及礼品质量和使用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礼品的保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厂商提供服务。
(五)网上商城产品页面宣传中展示的产品图片、尺寸、材质以及性能指标等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
(六)礼品数量有限,先申请先得。同时发卡行保留以同等价值产品替代已对完产品的权利。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积分礼品均不可退换货、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金。以积分兑换礼品时,其积分兑换部分不提供发票。
(七)因持卡人所兑换的礼品而发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保留对本规则进行修改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